受理号:
1440000002021020519490605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2021年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内容:
关于继续执行免征文化事业费公文
咨询人:
林晓婷
咨询时间:
2021-02-05 19:4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2-18 11:33
回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问题所述情况需作进一步核实,建议您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业务类型作进一步咨询了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