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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养殖公司的免税票是否可以抵扣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22614513435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养殖公司的免税票是否可以抵扣

内容:

你好,我们公司从广东一家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养殖类农产品,对方开的是免税票,我们财务是否可以抵扣?

咨询人:

彭伟荣

咨询时间:

2021-02-26 14:4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2-26 17:14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非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应税普通发票、或适用流通环节免税农产品而开具的免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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