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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风险纳税人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风险纳税人公告

江高新税告〔2021〕3号

发布时间:2021-03-08 15:42:09来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3月将下列纳税人纳入风险纳税人管理(名单详见附件),其发票暂停使用;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江海区税务局

2021年3月8日

附件:

2021年3月认定风险纳税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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