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广东  >  惠州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章盖得不清晰,是否可以在空白处加盖一个清晰的发票章

惠州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章盖得不清晰,是否可以在空白处加盖一个清晰的发票章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30916045591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发票章盖得不清晰,是否可以补盖

内容:

增值税发票章盖得不清晰,是否可以在空白处加盖一个清晰的发票章

咨询人:

邓慧玲

咨询时间:

2021-03-09 16:0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3-10 15:15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如不符合的发票可退回开票方重新开具。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