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31019000718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二手房过户时没有申请契税减免,过户后可以补申请吗?
内容:
你好,广东揭阳这边,买了二手房,当时没有申请第二套房契税优惠2%,直接缴纳3%契税,现在已经出新的房产证了,刚刚过户成功了,才知道税收优惠政策,请问可以向税务部门重新申请第二套房契税2%吗?或者能把已缴纳的3%契税中,申请退1%回来吗?
咨询人:
施先生
咨询时间:
2021-03-10 19:0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3-11 16:57
回复内容:
12366纳税服务回复: 您好,您所提交的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您咨询的问题已答复,如有疑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