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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小规模在纳税申报表填写了上季未开票收入,然后在本季就此收入代开了专票收入,会不会导致重复缴税?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40110004469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小规模在纳税申报表填写了上季未开票收入,然后在本季就此收入代开了专票收入,会不会导致重复缴税?

内容:

您好。小规模在纳税申报表填写了上季未开票收入,然后在本季就此收入代开了专票收入,会不会导致重复缴税?(我司季度收入已超过增值税纳税起征点45万)比如我3月末未开票收入为30万(此为不含税价),然后我在纳税申报表未开票收入栏填写了30万,并就此30万收入缴纳了本部分增值税,接着我在4月就此收入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情况下代开专票的同时便会先扣缴增值税,那这种情形是否会造成重复征税?还是有其他操作?

咨询人:

张俊锋

咨询时间:

2021-04-01 10:0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06 08:54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联系您,您表示问题已清楚,已不存在其它疑问。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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