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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装修公司开具发票需要收取税金是否合法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40814075996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装修公司开具发票需要收取税金是否合法

内容:

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半包工程合同的时候,装修公司在合同上约定,如果消费者要开具普通发票,需要额外向装修公司支付工程造价3.5%的税金。请问装修公司此举是否合法?

咨询人:

某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4-08 14:0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08 18:19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价外税是指税款独立于征税对象的价格之外,价税分列的税种。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是在商品或劳务、服务的销售价格之外征收的。购买方在购买商品或劳务、服务时,除支付约定的价款外,还须支付按规定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出来的税款,这二者是分开记载的。因此,销售方有权要求由购方承担增值税税款。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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