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19081211233989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外资股权转让
内容:
我司与外国公司合资设立了一间玻璃生产、供应公司,现我司欲收购该玻璃生产供应公司的外资股份,请问需要缴纳什么税种?相关业务流程是如何,比如需要递交何种材料,办理何种手续?另外,税务登记手续与工商登记手续是同时办理,还是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后,再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事宜?谢谢!
咨询人:
刘一铮
咨询时间:
2019-08-12 11:2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08-22 16:31
回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咨询的问题,请您补充提供具体情况说明(被投资企业所在地所属区?被投资企业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被投资企业除发生股权变更外是否发生企业类型变更或其他信息变更?外国公司具体所在国家?该外国企业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定义的非居民企业?该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是否有设立机构场所?等)以便我们提供咨询服务,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向所属区主管税务机关作进一步咨询了解,或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相应业务类型咨询了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