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
留言时间:2021-04-20
纳税人所属地
广东
问题内容
我母亲2009年在佛山工作单位购买过1年的社保,由于当时意识薄弱,佛山其他工作过的单位都不曾购买,目前是否可以补缴14年?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佛山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21
答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政策性补缴问题请咨询社保部门。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