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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税务局:我母亲2009年在佛山工作单位购买过1年的社保,由于当时意识薄弱,佛山其他工作过的单位都不曾购买,目前是否可以补缴14年?

社保补缴

留言时间:2021-04-20

纳税人所属地

广东

问题内容

我母亲2009年在佛山工作单位购买过1年的社保,由于当时意识薄弱,佛山其他工作过的单位都不曾购买,目前是否可以补缴14年?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佛山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21

答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政策性补缴问题请咨询社保部门。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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