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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关于农用地是否需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咨询
内容:
您好,公司在取得国土证,国土证内容项:地类(用途)为农用地的(也就是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是否需按年缴纳土地使用税?
咨询人:
郑先生
咨询时间:
2021-04-22 17:2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23 17:2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