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43012035036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附加税申报
内容:
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税,教育费附加2021年1---3月已逾期,现在哪申报?由于本店属于小型个体户,怎么还要申报这些附加税?
咨询人:
五月菊
咨询时间:
2021-04-30 12:0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30 17:02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请办税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选择“企业办税”进入,在“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栏目查询已核定的税费种及申报期限;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逾期申报”栏目,选择相应税费种申报表,据实填报缴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