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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税务局:工会经费计提的人员范围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51313440526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工会经费计提的人员范围

内容:

根据工会费法,公司是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请问,这个全部职工是指当月全部发薪的所有员工吗?我公司有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包含这部份人员?

咨询人:

咨询时间:

2021-05-13 13:4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5-17 10:53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缴费单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缴交工会经费。 全部职工是指由缴费单位支付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各类用工性质的全部人员。为确保回复准确性及您的权益,请您直接携带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结果为准。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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