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52717030755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个人出租小车给公司具体怎么开发票,交什么税费
内容:
请问,本人小车出租出公司,每月租金是800元,公司要我开具发票,请问我如何开具发票,需要交什么税费,个人出租有形动产的相关政策指引
咨询人:
陈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5-27 17:0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5-28 17:21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个人因出租车辆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可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个人出租车辆,需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