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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在非核定税种申报建筑业外出经营个人所得税数据需要修改,是不是一定要到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门前修改?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60109331445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修改

内容:

在非核定税种申报建筑业外出经营个人所得税数据需要修改,是不是一定要到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门前修改?

咨询人:

李俭梨

咨询时间:

2021-06-01 09:3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6-02 11:37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电子税务局办理。请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在主页右上角搜索框输入“跨区域报验户登录及办税套餐”,在搜索结果页参考相关指引办理。关于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可咨询电子办税专席12366-1-1。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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