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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税务局:为何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不能申报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60820505655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为何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不能申报

内容:

为何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不能申报。

咨询人:

叶玉雄

咨询时间:

2021-06-08 20:5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6-10 14:59

回复内容:

广东省汕尾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需单位财会人员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后,由社保局出具托收单,贵单位携带托收单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缴款即可。医疗等其他险种可以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申报缴纳,有关操作如下: 1.操作路径: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 2.点击社会保险费申报,跳转社会保险费分险种明细申报汇总信息界面,可进行申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行电话咨询,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6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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