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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购房用香港家庭成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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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购房用香港家庭成员声明

内容:

你好,我是香港人,在珠海购房了,交契税时需提供家庭关系证明表,请问家庭关系证明表接受在香港律师事务所辨的公证吗?还是要在香港民政事务署做家庭关系证明的宣誓?还是两样都可以接受呢

咨询人:

Fung

咨询时间:

2021-06-10 16:5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6-15 10:18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我局已将您反映的事项转相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留意处理结果。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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