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61516074669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个体户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票
内容:
你好,个体户现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申请3%的增值税率?
咨询人:
杨先生
咨询时间:
2021-06-15 16:0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6-16 18:32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若需要放弃优惠政策,可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备注“放弃优惠政策”相关字样。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