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61817033891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出租个人住宅给公司,需要开票给公司怎样操作
内容:
出租个人住宅给公司,需要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上怎么操作?是否要办理出租登记,怎样办理?怎样在电子税务局上面代开电子发票给公司,烦请操作步骤说明详细点,之前从没有操作过。谢谢
咨询人:
罗明锁
咨询时间:
2021-06-18 17:0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6-21 18:56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顺德区委托农商行进行代征代开发票。 一、如需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操作请查看“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推文《听税/包租婆可网上申请代开房屋租赁发票》(2020年5月15日发布)或“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推文《包租公、包租婆们,个人出租不动产登记及代开发票网上办理操作攻略》(2020年9月4日发布)。 二、如需前台或智能导办方式办理,代开发票前请纳税人做[个人出租登记],所需资料有:(1)《不动产信息采集申报表(其他个人不动产租赁适用)》;(2)已完印花税的房产证复印件;(3)出租方身份证件复印件;(4)已完印花税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顺德农商银行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税务智能导办系统”(即“优化版V-Tax”系统),上传上述资料进行办理;或预约个人综合号到办税服务厅前台,提供上述资料进行办理。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