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70211092375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2021年7月社保缴费
内容:
自2021年7月1日起,暂停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办理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和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业务。那么还有其他方式可以缴纳7月的社保费?
咨询人:
张锦勇
咨询时间:
2021-07-02 11:0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02 16:11
回复内容:
清远税务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2021年第7号通告,因我省2021社保年度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规定还没出台,税务部门定于2021年7月1日起暂停办理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社保费申报和缴纳业务,其他业务不受影响,文件制发后将及时恢复业务办理。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如有疑问请致电12366咨询。 衷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