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70522020381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个人首套商品房公寓契税是否可以申请优惠
内容:
个人首套商品房公寓建筑面积56.24平方米,契税是否可以申请优惠,如何申请,谢谢
咨询人:
王静
咨询时间:
2021-07-05 22:0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06 16:05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住房的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因无法明确您的房产证类型建议您直接携带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结果为准。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0752-3823182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