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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跨区域的房产办理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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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跨区域的房产办理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需要什么材料?

内容:

我司总部(上海企业)在佛山购买了写字楼,请问如何办理税源信息采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每月或每季度是否只能到当地税务局办理?

咨询人:

咨询时间:

2021-07-13 17:5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14 17:25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请携带以下资料预约企业综合服务号到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办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税种的核定情况进行申报纳税: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复印件;2.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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