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71314550586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社保
内容:
电子平台不能缴纳社保
咨询人:
刘巧环
咨询时间:
2021-07-13 14:5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14 11:18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7号)规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暂停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办理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和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业务,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正常办理。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推文《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2021-06-29发布),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2021-06-29发布)。 如果系统恢复将会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或“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fssw/fssw_index.shtml)官方网站或者“广东税务”公众号、“佛山税务”公众号、“佛山税务企业号”微信平台发布。敬请留意。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