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71309414048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
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那我们私人企业应该去哪里交社保呢??
咨询人:
卢润林
咨询时间:
2021-07-13 09:4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14 18:01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7号),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暂停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办理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和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业务,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正常办理。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您可通过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了解最新情况,请您耐心等待。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