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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年报后需要季报吗?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72011391596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年报后需要季报吗?

内容:

小型个体工商户(美发)1,需要每个季度报税吗?(如需报如何网上操作?)2,本月(7月)至今日(20号)仍未扣社保费,跟未及时季度报税有关还是别的原因?

咨询人:

仇志群

咨询时间:

2021-07-20 11:3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20 15:48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四、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7号)规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暂停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办理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和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业务,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正常办理。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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