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72016413606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三方协议
内容:
企业是分公司,想要通过总公司的银行账户绑定三方协议.请问具体需要怎么操作?总公司账户所在地是广州地区
咨询人:
黄敏珠
咨询时间:
2021-07-20 16:4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22 11:05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请进入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登记—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栏目办理。若遇到操作问题可咨询电子办税专席12366-1-1。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