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摩托车车船税
留言时间:2021-07-16
纳税人所属地
广东
问题内容
请问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内的摩托车需要购买车船税吗,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告诉身份证带村的无需购买车船税,是真的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佛山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20
答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交通车船和农村车辆车船税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6〕9号)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省公共交通车船和农村车辆车船税减免税政策通知如下:从2016 年1月1日起,我省继续对公共交通车船,以及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免征车船税,暂不设定政策期限,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再作调整。(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免征车船税,纳税人应将运营资格证(公共交通车船适用)、农村居民身份证明、车船行驶证等相关资料留存,方便税务机关备查。)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