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72815545970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茂名市企业法定代表人怎么补缴2013年至2017年社保
内容:
本人是茂名市汉大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儿子,现在想给法人申请补缴2013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份的社保,在补缴期间未有任何参保登记。不知道现申请补缴是否符合规定,如不符合,请告知理由。如符合,请告知本人如何操作,必有感谢。
咨询人:
梁先生
咨询时间:
2021-07-28 15:5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29 16:4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职工以前年度社保费的补缴(工龄补缴)由当地社保部门负责管理,补缴的详细办理条件和手续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或拔打12366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