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2030911194095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海关缴款书
内容:
海关缴款书发票平台核对不符,怎么重新提交核对申请?需要线下去窗口办理吗?
咨询人:
陈
咨询时间:
2022-03-09 11:1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3-10 15:0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可以登陆广东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