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2030818260886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降级
内容:
一般纳税人降级为小规模纳税人
咨询人:
林小姐
咨询时间:
2022-03-08 18:2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3-10 16:43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综上所述,目前暂无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业务事项。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