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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特区报网络版:合作区个人所得税“双免征”展望:人才引力增强助推“四大产业”蓬勃发展

合作区个人所得税“双免征”展望:人才引力增强助推“四大产业”蓬勃发展

来源:珠海特区报网络版      日期:2022-03-14 11:01:28    

  3月9日晚,《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正式发布。合作区再传政策利好新动向,相关“双免征”政策有望很快落地。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双免征”?该通知明确,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此外,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

  和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优惠政策一并出现的,还有包含了5项执行意见的通知。一系列旨在对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产生聚集效应的创新优惠政策呼之欲出,即将向合作区内人才揭开“面纱”。

  如何理解“双免征”的重要意义和实际功能?对于在横琴耕耘成长的人才而言,未来的事业发展和职业规划又多了哪些期待?横琴创新发展研究院对澳研究所副所长邓思就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应。

  政策“专属性强”

  释放对澳人才吸引力

  “这是合作区独有的政策,既有超高‘颜值’,又有丰富内涵,是服务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建设初心的具体体现。”邓思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政策的“创新性”和“独特性”十分突出。

  从去年8月起,邓思所在的横琴创新发展研究院承接了合作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及其标准、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研究工作,对合作区原有人才政策、人才引进数量、类型等情况进行整理梳理。

  研究表明,内地和澳门之间的所得税征收标准有所差异。根据上述优惠政策通知,在横琴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包括综合所得,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部分项目;同时还包含了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相对而言,在澳门的个人所得税收项目较少,对应的税种主要是职业税和所得补充税,最高税率仅为12%。

  根据研究,目前在琴澳门居民征收的税种和内地居民一致,所得税在个人税负中占比较高。随着未来“双免征”政策有效实施,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的个人所得税负将与在澳门地区的个人所得税负保持一致。届时,澳门居民眼中的横琴将拥有与澳门趋同的税负环境。“双免征”将切实减轻个人的税负压力,增强澳门人才在合作区发展的获得感。

  结合《总体方案》和澳门本地产业的发展现状,邓思认为,该项税收优惠新政策将对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等产生积极影响,切实推动澳门产业多元发展。“澳门居民顾虑少了,愿意在横琴发展了,这些自带澳门特色属性和优势的项目在合作区就能发展得更加出彩。”邓思表示。

  此外,邓思认为,“双免征”兼顾了合作区人才发展现状的“存量”以及未来需求的“增量”。一方面,这一政策对标澳门,为已经在合作区创新创业就业的澳门居民提供税收优惠;另一方面,有利于吸引海外澳人回流。“据我们了解,对于澳门居民而言,这条政策具有较大吸引力。”邓思说。

  政策“实惠性强”

  综合提升人才获得感

  早在2019年6月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就已经出台过一版《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其核心内容也与“超过15%部分免征”相近。但覆盖湾区内地九市的这项政策,主要面向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境内人才则无法享受相关政策红利。

  而3月9日的通知则明确,按照清单管理办法列入人才清单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同样是“15%”的纳税比例上限,同样是“免征”的福利,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把受惠群体延展至内地人才群体中。邓思表示,“超过15%部分减免”适用面较广,境内外人才均可享受优惠,合作区发展所需的各类紧缺人才也能被覆盖到位。“覆盖面更广,吸引力更强,对合作区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邓思说。

  《总体方案》提出,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其中,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位列“四大产业”之首。在相关领域中,人才要素所发挥的支持作用十分显著。邓思表示,合作区“境内外人才共享”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从实际收入层面切实减轻相关人才压力,提升人才来琴意愿,进而向各类在新产业发力的中小型创新企业释放积极信号。

  当下,合作区建设正加快推进,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前沿产业,到融资租赁、财富管理、债券市场等强专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乃至服务民生、建设新家园的紧缺人才,都是合作区建设所需的“稀缺资源”。

  邓思表示,“双免征”政策是与“钱袋子”切实相关的“橄榄枝”,同时也是一种与合作区共发展、共生长的“成长期权”。这意味着,人才所做出的选择,可以得到可预见且“实打实”的回报。

  政策“引领性强”

  为合作区良性持续发展提供活力

  “创新驱动的本质就是人才驱动。”邓思认为,“高精尖缺”人才往往具有工作经验丰富、对行业见解独到深刻以及专业能力水平领先他人的特征,是所在领域或行业的“中坚力量”。

  “税收的优惠可以切实增强人才的获得感,为人才减负。”邓思接受采访时反复提及与个人体验联系紧密的“获得感”一词。她认为,税收优惠是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和国际顶尖人才的关键要素之一,具有清晰的发展逻辑闭环和良性“链式反应”。

  当引领型人才、创新型人才、战略型人才被政策吸引、选择在横琴深度发展时,相关重点领域内的项目、单位或企业将得到优质人才力量的补充,整体行业和产业也将在人才的带动引领下快速发展。

  此外,《总体方案》第十条也提出,将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邓思还表示,“可以预见,随着个人所得和企业所得‘双15%’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地,所发挥出来的政策叠加效应将对产业的集聚、区域的发展产生重要撬动作用。”

  根据此前最新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目前横琴所需的14类人才,覆盖了“四大产业”发展和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民生领域。记者获悉,合作区各部门正在加紧协商制定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

  前“研”视角

  全方位完善支持体系

  为各类人才赋能减压

  邓思,横琴创新发展研究院对澳研究所副所长,从事产业发展、制度创新等政策咨询工作近十年,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建设研究,多项研究成果转化为国家及省市区政策和决策建议。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人才的集聚,不仅受税收等政策的影响,更取决于可激发其干事创业热情的平台载体和体制机制。人才的不断成长、卓越精进,需要良好生态和氛围;想要人才安心工作、聚焦创造,住房安居、教育医疗和多元化人文环境配套需要跟上,先解决其后顾之忧。

  近些年,许多澳门居民特别是澳门青年对横琴都保持较强兴趣和关注,他们的想法也十分务实。在现有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澳门居民十分期待分线管理、资金跨境、便利执业等政策能尽快落地,同时也对营商环境、用工难易、生活配套等情况非常关注。

  目前,个人所得税“15%以上部分免征”的政策,其主要目标群体是具有一定税负能力的中高收入人才,而产业的发展、社会的和谐需要多层次的人才结构作为支撑。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和骨干人才也需要更多的关注,这类人才都希望在税收减负、住房保障、交通通勤等方面获得“接地气”的针对性支持。

  众所周知,人才的引进和集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完整的“生态”和“操作系统”。短期内可以通过个别政策“大招”破解;长远来看,则需要综合性通盘考虑。我认为,人才引进的核心还是“以人为本”,聚焦人才生存和发展的切实诉求,围绕“引用育留”全流程为他们赋能减压,才能真正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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