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2041315371409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可以填负数吗
内容:
因为享受了税费缓缴政策,本期将上期没享受政策时交的税费退回,那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可以填负数吗
咨询人:
邓
咨询时间:
2022-04-13 15:3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4-18 11:1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不可以填负数,在相应栏次填写0即可。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