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2050712290539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开发票
内容:
请问公寓出租,想给客户开发票要怎么开?情况如下:没有房产证,只有地皮单,还有建房许可证。公寓有营业执照还有跟客人签订的合同
咨询人:
王小姐
咨询时间:
2022-05-07 12:2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5-07 17:17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前台申请代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款申报单》;2. 经办人身份证件(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提供);3.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纳税);4. 不动产权证明材料或者载有不动产售价的房屋购(销)合同(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时提供);5. 载有不动产租金等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时提供)。 建议疫情期间如需到前台办理,请至少提前1 -3天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预约办税”预约。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0752-3823182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