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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税务局:二手房交易税费及时间计算问题

受理号:

1440000002022051616425705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二手房交易税费及时间计算问题

内容:

1、中山市二手房买卖税费详细计算方法及标准? 2、税费计算参考的最新的文件号是多少? 3、本人在中山市有一套二手房需要转让,契税是2017年1月的,房产证是2020年9月的,请问增值税(是否满2年)、个税(是否满5年)计算标准?是以契税完税时间节点计算还是房产证上的是时间计算呢? 4、个人自己办理二手房手续及需要资料有哪些? 5、如何预约办理?

咨询人:

孔先生

咨询时间:

2022-05-16 16:4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5-18 15:20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二、第三点规定,“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不动产交易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该涉税业务因交易方式、房地产类型、可扣除项目等情况而适用不同的政策或税率,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查询相关政策或携带资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政策咨询。 若想了解关于二手房交易涉税业务的政策指引和办税指南,您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按以下路径查看:首页(滚动至最下面)>市局频道(滚动至最下面)>选择“中山”>信息公开>其他规费>办理指南>二手房交易办税指南。此外,如需前往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请您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中的“智能预约”模块提前预约。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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