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9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2-05-18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A)类粤财人案〔2022〕233号
杨鑫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粤西地区高层次人才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和省税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15%,差额部分由政府补齐的建议
我省紧紧围绕“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立足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鼓励和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流动。为吸引和鼓励人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人才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股权激励递延纳税政策、对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对科技、教育、文化等省部级奖金免税等。粤西地区可以充分发挥现行税收优惠的政策效应,同时鼓励通过其他政策吸引人才。您提出的建议与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相符,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主要是中央事权,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省政策实施情况和区域人才需求,积极向中央争取优惠政策,支持当地人才引进。
二、关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层次人才进行补贴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通过人才计划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创新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集聚能力。一是2009年我省启动实施的“珠江人才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国际一流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对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入选团队的资助额度为珠三角地区的1.5倍。二是自2013年起启动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即“扬帆计划”),面向国(境)外、省外以及珠三角地区,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2020年优化调整后,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聚焦地方重点发展产业,按照“一市一产业一政策”的原则,开展竞争性人才项目扶持,各市可充分用好省级资金,围绕当地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引进符合产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三是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引进青年博士博士后人才。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大青年人才支持培养力度的工作部署,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自2019年起省财政支持实施广东省博士博士后人才支持计划,并设立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专项,对入选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引进博士和在站博士后人才发放生活补贴,支持其安心创新创业。四是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留住人才。贯彻落实好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9〕35号)精神,对依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获得的省级人才称号、人才项目及相应待遇,在支持周期内不得跟随人才向珠三角地区流转。五是鼓励外国人才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工作。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计点积分制度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对“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或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工作的外国人”予以地方鼓励性加分(计10分)。
在继续发挥好现有政策作用的基础上,下一步,省相关部门将持续优化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大人才帮扶力度,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吸引集聚更多境内外优秀人才创新创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