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退还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29 08:50: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22年4月1日以来多缴的税款(以下称退税)。由于部分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或者所留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税务机关经努力尚未能取得联系或尚未能协助其办理退税事宜。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权益,请尚未办理退税事宜的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税等事宜。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方式:
博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52-821236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