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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税务局:挂靠工厂代缴社保费

受理号:

2440000002021112019305661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挂靠工厂代缴社保费

内容:

现年40岁,在广东这边上班缴纳社保费约12年,2020年起因家里老人小孩需要照顾,停交社保至今,请问:1、停缴期间的社保费可以一次按规补缴吗?2、剩余未缴的年限部分可不可以由工厂代缴?谢谢!

咨询人:

蓝观华

咨询时间:

2021-11-20 19:3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1-22 16:36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东莞市社会保险费采用的是“人社核定,税务征收”,东莞市税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资料、数据征收社会保险费。因此,能否办理补参保问题,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核实,您可拨打0769-12333/12345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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