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111917390123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无法交税
内容:
个人通过粤税通多次进行首套增量房交税,操作输入到第三步登记房产信息就开始无法进入下一步,系统提示使用该合同号或者产权证书号提交的房产交易申请已经受理,请勿重复提交,近一个月操作皆是同样提示,烦请协助解决
咨询人:
方莲香
咨询时间:
2021-11-19 17:3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1-22 18:47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申报缴纳增量房契税时,需提供填报相关房产信息,经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可通过【税费清缴】模块缴纳税费。根据您描述的信息及系统提示内容,请您通过【申报查询】或是【税费清缴】模块查看是否存在未审核或是未清缴事项。如系统无法查询到任何信息,请携带身份证件至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反映并进一步处理。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