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2031322531445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中山市契税期限咨询
内容:
我得房子交房贷有半年了,还没去交契税,平时也没时间交,会产生滞纳金嘛?想问问中山市房屋契税的缴纳期限到什么时候?谢谢
咨询人:
谢洋
咨询时间:
2022-03-13 22:5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3-15 16:29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规定,“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综上所述,您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