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湛江市汇品丰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税务事项通知的公告
湛税三稽 税通 〔2019〕 1510008号
发表时间:2019-07-05
信息来源:第三稽查局
湛江市汇品丰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883MA51241483):
事由:
1、请你公司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到我单位就有关涉税事项接受相关调查;
2、依法提供你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账务和纳税申报资料;
3、依法提供你公司成立以来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项、进项税额明细资料;
4、请你公司就2018年度与贵州仁鑫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交易和货款往来情况做详细书面材料说明。
5、请你公司就2018年度与收到款项当天即转付给的个人:林仁进的相关业务交易和货款往来情况做出详细书面材料说明。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通知内容:请你公司自该文书送达生效之日起5日内相关人员到达湛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就有关涉税事项接受相关调查,并送达上述涉税资料。
联系人:李兴明、肖焕剑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中山路119号
联系电话:0759-7762437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