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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国际货运代理运费免税发票开具

09-29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我要评论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国际货运代理运费免税

日期:2019-08-22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

问:就是我们是经纪代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通过银行操作,如何申请开具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会与差额计税冲突吗?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1.纳税人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2.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3.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如属上述规定情形,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后可免征增值税。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etax-gd.gov.cn),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优惠->增值税优惠备案”选择相应的事项进行办理。

另外,有关该业务具体流程以及所需的资料,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gd-n-tax.gov.cn),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税收优惠->减免税备案->增值税优惠备案”栏目查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相关内容。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规定,纳税人或者税务机关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因此,您可参考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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