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0080609103246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要什么条件可以代收车船税
内容:
个人和企业要什么条件可以代收车船税?办代收车船税找税务那个部门可以办理?代收代理有什么依据和依?
咨询人:
徐培林
咨询时间:
2020-08-06 09:0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8-07 15:51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六条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因此,纳税人可选择有资质的保险机构进行代扣缴,也可选择自助机进行自行扣缴。其他个人单位不能代扣缴。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