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90212313036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破产重组中的土增税问题
内容:
现破产企业(房地产企业)已进入破产重整流程,重整投资人方案是收购破产企业100%股权,而破产企业名下主要资产是土地。请问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是否视同“土地转让”?需要缴纳土增税吗?根据哪号文?
咨询人:
梁志鹏
咨询时间:
2021-09-02 12:3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03 12:01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转让股权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判别,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