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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税务局:车辆购置税申报成功之后,缴纳税款之后一直退回来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0718425919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车辆购置税申报成功之后,缴纳税款之后一直退回来

内容:

我在广东税务申报了以我为法人代表的公司的车辆购置税,申报成功之后就点击网上缴款通过微信支付缴纳51104的税款,但支付成功之后不到1分钟钱又退回来了,不知道什么原因,反复操作了几次一直这样

咨询人:

曾乙桓

咨询时间:

2021-09-07 18:4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08 17:2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在“广东税务”申报车辆购置税,受理税务机关应该填写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车辆购置税计算:计税金额(购车发票不含税价)*税率(10%),请您按要求作废申报后,再次提交正确的申报数据。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行电话咨询,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6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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