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91017124111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咨询社保减员问题
内容:
您好!如果公司只剩下一个人购买社保,现在公司需要减员(公司并不需要注销)的情况,需要怎么处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咨询人:
陈兰桂
咨询时间:
2021-09-10 17:1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14 14:43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办理社保减员,详细操作流程您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通过以下路径查询:当前位置: 首页 > 纳税服务 > 下载中心 > 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 >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