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1809571348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法人是任非正常企业的四员
内容:
您于2021年09月17日提交的票种核定,受理结果为:不予受理。其原因如下:法人是任非正常企业的四员,请解除风险后再来申请。谢谢配合。暂无查询到法人是任非正常企业的四员,如有请麻烦提供企业名称或纳税号,感谢。
咨询人:
李锦周
咨询时间:
2021-09-18 09:5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18 16:3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公司的法人在深圳市宝安区有一个体工商户被列入非正常户。详情请拨打0755-12366进行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6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