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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税务局:法人是任非正常企业的四员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1809571348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法人是任非正常企业的四员

内容:

您于2021年09月17日提交的票种核定,受理结果为:不予受理。其原因如下:法人是任非正常企业的四员,请解除风险后再来申请。谢谢配合。暂无查询到法人是任非正常企业的四员,如有请麻烦提供企业名称或纳税号,感谢。

咨询人:

李锦周

咨询时间:

2021-09-18 09:5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18 16:3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公司的法人在深圳市宝安区有一个体工商户被列入非正常户。详情请拨打0755-12366进行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6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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