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100910380108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赠与住宅契税
内容:
直系亲属继承不动产免征契税,赠与也是免征契税吗?
咨询人:
廖媚
咨询时间:
2021-10-09 10:3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0-09 16:1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故赠与需要征收契税。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