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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税务局:企业购置车辆是否可抵扣企业所得税

受理号:

1440000002021100610270613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企业购置车辆是否可抵扣企业所得税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下企业购置车辆是否能够抵扣企业所得税,比例是多少呢?

咨询人:

彭江波

咨询时间:

2021-10-06 10:2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0-09 17:41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扣除项目应符合上述规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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