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100715140404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公司变更名称
内容:
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作废现有的空白发票吗?
咨询人:
伍艳枝
咨询时间:
2021-10-07 15:1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0-11 07:33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若只变更名称,请在工商部门变更后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相关税务信息变更,无需作废空白发票。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