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101111571037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二手房买卖的个人所得税由2%降至1%的减税政策何时发布?
内容:
如题,广东除佛山外全部的城市均已发布二手房买卖的个人所得税由2%降至1%,且均是11月1日实施,但佛山却迟迟未发布,是佛山不会发布该政策,还是还未来得及发布呢?
咨询人:
罗水成
咨询时间:
2021-10-11 11:5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0-12 16:54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暂时未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如果有新政策会在“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fssw/fssw_index.shtml)官方网站或者“佛山税务”公众号、“佛山税务企业号”微信平台发布。敬请留意。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