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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广州一物业管理公司偷税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合连君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R9K62N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9R9K62

法定代表人: 刘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3024********452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一稽 罚 〔2021〕 11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于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出租“嘉禾君天大厦”商铺,取得商铺租金及管理费收入、水电卫生杂费及公摊收入合计4,106,237.85元,其中租金及管理费收入2,854,130.00元,换算为不含税收入2,718,219.05元(其中,2017年287,799.05元,2018年1,239,662.86元,2019年1,190,757.14元);水电卫生杂费及公摊收入1,252,107.85元,换算为不含税收入1,215,638.69元(其中,2017年116,510.67元,2018年570,533.84元,2019年528,594.18元)。上述收入至检查日止未作账务处理,未开具发票,造成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你单位2017年至2019年期间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分类账反映不含税收入684,770.23元(其中2017年1,766.02元,2018年336,348.87元,2019年346,655.34元),已按3%征收率申报增值税销售额684,770.23元,并申报增值税4,510.9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15.79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租赁合同复印件;(2)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调查询问的《询问笔录》;(3)你单位出具的《合连君天公司租金水电杂费明细表》及相关附表、《情况说明》;(4)你单位相关所属期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财务报表、凭证等复印件;(5)你单位相关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及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导出的税费申报情况;(6)相关银行提供的账户交易流水;(7)经你单位确认的《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你单位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取得“嘉禾君天大厦”商铺租金及管理费收入、水电卫生杂费及公摊收入,未作账务处理,未开具发票,造成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不缴、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少缴增值税188,412.3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186.02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99,299.17元(其中:增值税罚款94,206.1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5,093.01元)。

罚款金额(万元): 9.92991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1-1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709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709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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